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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2006-10-17 16:01  文章来源:保山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根据省商务厅云商信〔2006〕2号文件“关于云南省商务厅新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云南省商务系统信息网站建设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尽快开展我市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发挥网络资源覆盖面广、时效性强、便捷快速的优势,加大对我市自然资源、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及企业、名特优新产品等方方面面的宣传,建立起政府和企业、企业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保山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网站建设及维护

针对目前市、县两级商务管理部门普遍没有自己的网站,在利用互联网对本地各种经济、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的宣传、推介尚处于空白的实际,国家商务部及省商务厅网站均为地方商务管理部门开设了子站。其目的一是为了尽快满足商务领域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为各地扩大宣传,走向世界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信息发布平台;二是针对市、县两级商务管理部门缺乏资金、技术等客观实际,为避免重复投资及人力、物力的浪费,由国家及省级商务部门统一提供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制作统一的模板,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为市县两级商务管理部门上网发布信息提供了方便;三是发挥品牌网站的优势,提高点击率,扩大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
目前,云南省商务系统网站平台有两个:
1、云南省商务厅网站:www.bofcom.gov.cn及其各州市商务局子站(门户网站)。
2、国家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之窗”子站:yunnan.mofcom.gov.cn(窗口网站)。
商务部“云南商务之窗”子站由商务部信息化司管理;云南省商务厅网站及其州市子站由云南省商务厅信息化处管理。省商务厅具体负责各州市商务局的技术和管理培训。

二、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在商务部“地方商务之窗”子站及商务厅各州市子站中,各州市商务局负责上网信息的收集、审核及发布工作。州市商务局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上网信息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发布。市县发布的信息将同时在省级商务网站和商务部网站同时发布,所发布的信息如需修改或撤销,只能通过向省商务厅信息化处提出申请,由信息化处撤销所发布信息。
市商务局信息发布工作由对外贸易科负责。信息员:张剑锋。联系电话:2140382。电子信箱:bshwm@163.com。由于网上发布信息量大、涉及面广,因此,要求市局各科室及县区各商务主管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协作,共同办好我市网上信息的发布工作。各县区商务(经贸)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县区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经过进一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经领导签批方可发布。各县区商务管理部门要把信息员姓名、电话、电子信箱及时上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以便信息工作的开展。各种原创信息除文字资料外,如有图片资料(如:风景名胜、商贸展洽活动等),需同时上报,以便发布的信息图文并茂,内容丰富。

三、网站发布信息的主要内容

商务部“地方商务之窗”主要反映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商务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原创信息,包括政策法规、统计数据、招商引资、商务动态等。信息内容以原创为主,不得发布商务部网站主站及其子站已经发布的信息。
商务厅网站及其各州市子站的主要内容是:
1、收集整理、研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合作进程,以及区域内国家经济贸易、投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我国、我省同这些国家的产业、产品结构互补和趋同状况、发展趋势、合作交流动态等。
2、云南省概况。包括省州市各级政府的贸易投资政策、工农业情况、经济结构、产业产品结构、交通条件、税收金融政策、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3、云南省经济主要统计数据及云南省商务统计数据。
4、发布项目和商品信息。为云南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和企业开拓国内国际经贸市场,为地方商品、资本、人才、技术和管理寻求市场空间,逐步实现电子商务;提供互联网平台服务。
5、网上预审批。包括网上办理进出口备案登记、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境内外加工贸易、国内外投资合作、国内流通市场、项目、商品等行政预审批电子业务。
6、云南省各级各类商务机构及其相关的管理、服务部门的职能介绍、工作指南。政策法规、政务信息等等。
7、收集整理我省在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战略中利用市场多元化战略,以质取胜战略,科技兴贸战略扩大出口、增加进口;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发展空间,更好的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调整产业结构、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发展农业产业、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吸引外资、省内流通市场的改革、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法规政策、项目资料、历史资料、统计数据、发展动态等信息资料。
8、通过链接的方式,将上下左右同我省商务有关的部门连成一个整体,使任何一个省内外、国内外的贸易和投资商打开云南省商务系统门户和窗口网站,就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到所有与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的工作程序、政策法规、基本资料和项目、商品信息。根据国家、省商务网站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商务信息的发布内容可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地理等方方面面。各县区要充分利用这两个信息发布平台,对自然资源、旅游资源、风土人情、国际国内贸易、企业及其产品、招商引资、各种商贸展洽活动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四、信息内容的要求

网站的信息内容主要是涉及云南省商务活动的国家和地方信息,包括国内贸易、国外引资、外经投资合作、对外贸易、边境贸易和口岸建设所涉及的政策法规,统计数据,项目介绍和商品供求等信息,对信息内容的要求:
1、“准”——信息内容文责自负,真实准确。上网信息由网页和子站的所属部门领导签发,杜绝虚假、涉密和禁发信息,不得利用网络开展违法活动,违者将负法律责任。无论是“原创”信息还是“摘录”信息,必须注明信息的来源。商务厅信息化处安排专人对网上信息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规信息和行为。
2、“快”——各部门应利用互联网便捷快速的特点,在第一时间内发布信息。
3、“特”——发挥云南省毗邻东盟和次区域国家的区位特点,把商务信息网站办出自己的特色。
4、“丰”——保证经常持续的信息发布,丰富网站信息库的内容,使外界及时了解本单位、本地区的商务动态。同一信息可在门户网站和窗口网站同时发布。

五、工作指标

根据省商务厅的要求,在信息工作的起步阶段,各州市商务局每年信息发布不得少于500条,逐步达到1000条以上。因此,要求市局各科室每年需提供10条以上信息;各县区商务(经贸)管理部门,每年需报送100条以上信息资料。信息内容可以是原创或摘录。其中,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原创信息不少于20条。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将建立信息发布档案,年终根据各县区商务管理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市商务局将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保山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负责解释。






保山市商务局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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